据检方介绍,事发当时80后小伙顾某将车子停在仓山万达附近的一处停车场后,和几个朋友在仓山万达一家酒楼聚会,席间他喝了三四瓶啤酒。聚会结束后,顾某特地打电话让朋友过来帮他开车,顾某打算把车子开到停车场出口处,好让朋友看到,不料车子刚起步就刮到墙壁。
警察赶到,经鉴定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.3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经福州仓山检察院公诉,该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,并处罚金19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