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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机为省停车费将挂车停高速服务区被收1400余元
时间:2017-02-07  编辑:泊乐智能
日前,一货车驾驶员为省停车费只开走了牵引车头,把挂车部分留在了高速路服务区,等到节后来开挂车时,“代价”是交1400余元的通行费。

据重庆交通执法高速五支队二大队的执法队员介绍,当时他们接到路巡人员报,停在潼南服务区数日的“僵尸”商品车运输车挂车有主了,一辆渝籍牵引车正准备将该“僵尸”车拖走,为此发生了收费纠纷。

执法队员调查得知,该货车驾驶员1月18日凌晨从书房坝收费站进入渝遂高速,后到达潼南服务区休息,并将其挂车卸在服务区休息区内。为图方便和减少过年期间的停车费,当时该驾驶员只将牵引车头开走,留下商品车运输挂车,还认真地摆放好标志,却未告知任何服务区工作人员,也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。

春节假期后,该驾驶员准备出车,就开车到服务区内准备将挂车拖走,没想被服务区监控人员发现。因该车系货运车辆,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,其进出站重量差异明显,按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规定,该车涉嫌偷逃通行费,后被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交通行费1400余元。

执法队员介绍“在非紧急情况下,是严禁把挂车留在高速路上或停在服务区的。即使是故障,也要进行拖移处理。”车主图方便,把挂车留在高速路网内,不仅给通行带来不便,也给自身带来麻烦。

执法人员提醒货运驾驶员朋友,高速公路系封闭性道路,非特殊情况下,严禁在高速路网内转卸货以及车头与挂车分离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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